4月23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绿平率队来葫,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和人大代表专题视察,召开综合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报,并与企业座谈征求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文志参加汇报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占元代表市政府汇报工作并作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晓霞、刘晓军分别参加相关活动。
此次检查视察工作中,执法检查与代表专题视察同步开展,行程覆盖全市6个县(市、区)。检查视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政务服务中心、产业园区、企业生产现场及基层执法一线,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现场体验等方式,聚焦“两条例”贯彻实施、八大类突出问题整治及“五大环境”建设成效,全面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深入了解市场主体感受与诉求。
在认真听取我市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等工作汇报后,检查视察组指出,葫芦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行动坚决、举措务实,在落实“两条例”、整治突出问题、推进“五大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检查视察组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我省“十五五”时期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重要内容,是辽宁全面振兴的“生命线”。此次执法检查和代表专题视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对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省委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创新实践。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检查视察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动营商环境提质升级的重要契机。要始终坚持法治引领、问题导向,紧扣法规条款和整治要求,压实各方责任,着力破解制约市场活力释放的深层次矛盾。要务求工作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以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增强企业信心与发展动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