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关于2025年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工委关于我市债务管理情况的初审意见;讨论了《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草案)》《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葫芦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草案)》;讨论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暨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的工作方案》;听取了市人大农委关于全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关于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关于市政府《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葫芦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的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意见、市人大社会委关于我市辽宁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筹备及文旅体商融合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4月28日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