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单位的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首先通报了近三年全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及劳动者权益司法保护情况。据介绍,市两级法院坚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在防范化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市法院坚持“以训促学、以学促用”,组织两级法院百余名民事法官参加专题培训。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类案裁判指引编写工作,结合我市审判实践打造《劳动争议类案裁判指引》。联合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开展“法润民企”活动,联合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法律援助中心及律师代表,召开“全市裁审衔接暨劳动争议案件质效提升业务交流会”。针对劳动争议易引发群体性信访的舆情风险,全市已经建立起群体性、重大疑难案件联合督办机制。以连山区法院调解成功经验撰写的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下一步,市中法将持续深化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审判水平,健全多元共治格局,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随后,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25年以来工会在促进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市总工会认真落实省总工会及市委促进就业工作部署,将工会促进就业工作作为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以促进高质量就业为主线,扎实开展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工作。同时,持续擦亮“四送”服务品牌,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用心用情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全市工会严格落实“五个坚决”工作要求,全力防范化解劳动领域风险隐患,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出台《葫芦岛市职工法律援助办法(试行)》,截至今年3月,已受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182件,结案82件,为职工讨薪及争取经济利益近225万元。
发布会上,市法院相关负责人还分别解读了我市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重点内容,并就记者提出的试用期企业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是否合法,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应如何处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普通劳动者维权渠道有哪些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