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民政局全面落实《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确保困难居民温暖过冬,共为94887户困难家庭使用取暖救助资金2754万元。
此次救助对象为我市城乡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家庭。具体救助标准:集中取暖的困难家庭,取暖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含60平方米)的给予全额救助,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低保边缘户按低保家庭集中供暖救助标准的50%给予救助;自行取暖的困难家庭,城市低保户为每户发放取暖救助金600元,城市低收入家庭每户300元,农村低保、农村低收入家庭及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对象为每户200元。对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混合居住的家庭,按照一个家庭、就高原则实施取暖救助。
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提出救助申请,申请集中取暖救助的提供相关材料;乡镇(街道)对申请家庭的低保、低保边缘、特困对象身份进行确认,进行初步审核;对困难家庭住房的取暖面积、应交纳的合规取暖费进行核算;对困难家庭的取暖救助进行审批;供暖救助金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一次性发放给被救助家庭。
2025年度,我市困难家庭取暖救助户数共计94887户,其中城乡低保80669户,低保边缘450户,分散供养家庭1376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