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水平,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持续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了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统计工作并形成了年度工作报告。年度报告结果通报如下:
按规定全市104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完成了葫芦岛市2025年年度报告,其中各县(市)区99家,市直5家。经审核104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合格条件,确定为年度报告合格机构,各县(市)区在当地网站进行公示,市直在葫芦岛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葫芦岛市市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报告合格机构名单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