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申领“兴葫英才计划”相关补贴及市直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普惠性补贴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市直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普惠性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现将《关于2025年申领“兴葫英才计划”相关补贴及市直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普惠性补贴的通知》(葫人社〔2025〕122号)文件中市直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普惠性补贴申领条件修改为:“毕业年度在我市市直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包括2023年、2024年毕业年度参加当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下一年度完成聘用程序的人员)相关备案手续齐全,已按规定在招聘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请市直各有关单位依据补充通知要求,做好后续工作。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