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岛市新纳入协议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
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规(2025)2号]规定,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2025年6月20日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增加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的意向公告》。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于2025年7月份受理了1家医疗机构的申请,7月份完成了审核及公示,现批准:葫芦岛市南票区虹螺岘镇中心卫生院纳入葫芦岛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葫芦岛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名单》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5日
责任编辑:张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