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增加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的意向公告

2025/06/19 6.6k 阅读 209 点赞

关于增加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的意向公告

为加强工伤保险管理,使我市虹螺岘镇及周边地区工伤职工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康复服务,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服务体系,根据《辽宁省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拟增加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现将有关意向公告如下:

一、拟增加机构类型及数量

类型:医疗机构

数量:1家

二、申报条件

申请工伤保险医疗、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为民服务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

2.配备专(兼)职工伤保险管理人员,具有符合工伤保险协议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等;

3.具备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医疗服务的条件,在工伤救治、职业病防治等方面有专业技术优势;

4.具备康复医疗机构资质或综合医疗机构中具备康复专科;

5.设有专门的康复病房、康复治疗室,有较为完善的康复器械和设备,有康复专业医师和经过专业培训的康复治疗师;

6.具备为工伤职工提供良好康复服务的条件,在工伤康复方面有专业技术优势;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行为;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辽宁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等级证书、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3.与工伤保险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二)申请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辽宁省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申请表》(见附件2);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等级证书、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等材料的复印件;

3.与工伤保险有关的康复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征集公告。

2.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公告期满后7日内向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3.评估审核: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机构进行评估审核,确定拟纳入名单。

4.公示结果:将拟纳入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举报。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与入选机构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

五、申报时间

本次公告期为15天,自2025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7月4日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靖雯

联系电话:(0429)3150543

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甲一号

附件:1.《辽宁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申请表》

2.《辽宁省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申请表》

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0日

  • 附件: 1《辽宁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申请表》.docx
  • 附件: 2《辽宁省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申请表》.docx
  • 责任编辑:张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