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3月21日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2025/03/20 1.5w 阅读 192 点赞

2025年3月21日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序号 姓名 单位 结论
1 王伟 葫芦岛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不予认定
2 骆继芳 建昌县第一初级中学 认定视同工亡
3 王小雷 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 不予认定
4 周旭 葫芦岛市第四人民医院 认定工伤
5 张博 葫芦岛达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认定工伤
6 曹亮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认定工伤
  公示期为7天(2025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31505353150023
责任编辑:张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