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葫芦岛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三批) 2024/01/10 1.4w 阅读 83 点赞 查看原文葫芦岛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三批) 按照《辽宁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8号)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确定2022年度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32户,返还资金合计489530元,现公示如下: 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异议请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2166019、3201022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葫芦岛市稳岗返还资金明细表(2022年度第三批) 附件: 葫芦岛市稳岗返还资金明细表(2022年度第三批).xlsx 责任编辑:迟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葫芦岛市稳岗返还资金明细表(2022年度第三批).xlsxExcel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