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9号
为了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修订等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69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9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