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6/03/03 1.0w 阅读 377 点赞

《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通知》出台依据

近日,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葫人社发〔20253号),将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30元。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失业保险政策的若干意见》(辽人社〔202126号),制定了本《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明确从2025121日起,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445元调整到1640.5元,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530元调整到1737元。

三、《通知》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扎实兜牢民生底线。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既要畅通领、更要安全办”的要求,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解读单位: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解读人: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3150340

责任编辑:张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