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小城镇建设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辽住建〔2022〕56号)》文件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重点镇申报工作。在各市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定,确定全省27个镇为第一批重点镇,我市建昌县大屯镇和兴城市曹庄镇入围。
据悉,首批重点示范镇将以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为重点,通过完善发展规划、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城镇功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增强示范镇人口集聚能力,使之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服务区域“三农”发展的重要载体,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为全省小城镇发展提供示范。
(拟稿人:市住建局机关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