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6日、7日,市住建局副局长刘春柱会同市人大、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实地对连山区、兴城市、绥中县和建昌县开展了《葫芦岛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起草立法调研工作。分别听取了各地区政府对本地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的汇报,进一步交流了工作实际中的突出问题。
刘春柱在调研会议中,对各地区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和讲解,对落实机动车停车场的建设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立法工作顺利推进。
刘春柱强调,加强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是提升城市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同时推进《葫芦岛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是一项关乎民生的重要实事。调研结束后,将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更好回应群众的期待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