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 芦 岛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文 件
葫住建发〔2019〕76号
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辽安委〔2019〕12号)和葫芦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的通知》(葫安委发〔2019〕13号)精神,现就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隐患排查,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积极促进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董金旭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鲍玉泽市住建局副局长
项颖市住建局副局长
孙凤龙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勇市住建局副局长
郑宝林市住建局副局长
吴锐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由市住建局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技科,办公室主任由熊望才同志兼任。
四、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一)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1.组织召开动员会,对主要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面向建设领域重点企业,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组织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探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思路举措。
3.认真组织咨询日宣传活动。6月16日是全市安全宣传咨询日,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咨询日活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微信等平台,动员企业广泛参与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誓、签名、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节目展演等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4.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选取近年来建设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安全观后感等方式,对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1.建筑行业
(1)要对所有在建工程开展一次深入细致的隐患排查,尤其对重点工程、工艺复杂或技术难度高的工程、工期要求紧的工程、安全状况较差的工程、临街或人流密集地段的工程以及工程中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和大型设备等要重点监控。
(2)对塔吊、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井架、密闭半密闭空间施工、施工临时设施等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工程项目,必须责令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消除。
2.城市建设
(1)对辖区内的道路、路灯、桥涵、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
(2)加强对龙背山公园火灾隐患及休闲广场、公园游乐设施、用电设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对突降大雨积水严重的新华大街、连山大街,化工厂、大润发、原质监站门前及靠泵站排水的锦葫路、海航路立交桥、龙程北街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严看死守。对辖区内的检查井、雨水井要进行全面清淘,确保下水通畅。对城区内13座大小桥涵逐一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3.既有房屋建筑
(1)对直管的公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2)组织相关部门对高层住宅楼道内居民堆放杂物、电动车在楼外私扯线充电问题等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4.公用事业
(1)城镇燃气。对燃气安全生产重点进行整治督查,督促燃气企业对城镇燃气厂站、管网等设施和燃气用户用气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
(2)城市供水。对二次供水设施,水厂氯气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进行认真排查,保障供水设施的运营及用水安全。
“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2019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宣传活动:
1.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挖掘并总结先进典型,积极为“壮丽70周年·阔步新时代”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推送新闻采访线索。要深入安全生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明查暗访活动,曝光一批存在事故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2.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8890”非紧急救助类综合平台、民心网“网络回应人”、微信短信等互动渠道和举报平台,发挥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参与,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3.开展帮扶基层主题宣传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班,邀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讲座,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和水平。结合安全执法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地区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的动员部署,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保障,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以安全月促安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打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微信等媒体,打造安全生产舆论宣传平台,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引导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3.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的开展自检自查,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要进行彻底排查治理,不留死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将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落实到每个关键环节、岗位、个人。
4.开展汛期隐患检查。各单位要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切实将汛期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持隐患排查、整改督办一体化,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失职追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5.全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定、完善和落实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保证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6.做好总结报送工作。6月份活动期间,有关单位于每周四上午11时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情况。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滨城行”阶段性总结。12月27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滨城行”总结。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报对口管理部门,局属有关单位直接报安技科,安技科统一汇总报送市安监局。联系人:毕耀宗,电话:3116924,邮箱:xwc6913@163.com。
附件:葫芦岛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滨城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