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政策公示 公告

转发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补充通知

2024/08/18 7.7k 阅读 126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相关企业到QQ群208395005或2940002下载查看填报模板和填报说明文件,按照省厅文件和省政务服务网的要求,认真填报资质延续相关材料。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延续的,一律不予受理。

由于延续工作量大,涉及社保信息回溯时间长,请各企业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尽早申报,以免证书过期无法延续或影响参与招投标。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确保向辖区各企业通知到位。

附件: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补充通知

联系电话:3113766

(供稿:岳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