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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门 |
公用事业科 |
联系人 |
刘智全 |
联系电话 |
3116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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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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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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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预算金额 |
98万元 |
采购时间 |
202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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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概况 |
对葫芦岛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置。 污泥处理处置任务量约为3500吨/年,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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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主体条件及服务项目要求 |
承接主体条件:供应商须属于企业划分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或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具有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相关环评批复。 项目要求: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城建【2009】23号)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环保、循环利用、节能降耗、因地制宜、稳定可靠”的原则,对生活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理处置。 |
承 接 主 体 类 别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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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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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 公告
葫芦岛市住建局政府采购项目公示
2023/08/28 1.5w 阅读 270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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