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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社区警务支队再次获评“辽宁省文明单位”称号

2024/07/18 4.7k 阅读 520 点赞

市局社区警务支队再次获评“辽宁省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社区警务支队

近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联合发布了表彰决定,对2021—2023年度全省文明单位进行了全省通报。其中,葫芦岛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榜上有名,成为全市公安机关中获此荣誉的唯一单位。至此,社区警务支队连续蝉联了“2015-2017年度”“2018-2020年度”“2021-2023年度”三届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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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支队以创建文明单位为载体,把创建文明单位同社区警务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做优顶层设计,适应社区警务“新形势”,进一步明确社区、驻村民辅警职责,理清民辅警每日工作要求,细化“任务清单”、完善奖惩机制,确保各项社区警务工作内容清晰、任务量化、推进及时;常态化开展“清查行动”,持续推进“平安护航”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督促全市98%的乡镇(街道)完成了派出所所长“进班子”工作,构建了“警务+网格”“三所联调”等模式;基本实现“一村一辅警”“本地化”,配置驻村辅警1127人,按照“一村一辅”工作标准,驻村辅警已全部配齐;做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创建以来,仅2023年就化解矛盾纠纷1万3千余件,化解率由2022年的96.93%上升到98.54%。

文明单位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激励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在下步工作中,支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丰富精神文明创建载体,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积极听取群众对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同步分类整理、建档管理,指导基层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定位,持续跟进回复,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责任编辑:纪鑫】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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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