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一早,兴城市局宁远街派出所接到男子李某报警称,其在与张某“恋爱”期间,被对方先后骗取7万余元。

接警后,副所长李梦晗和民警王珏迅速开展工作,于当天9时许,将张某在宁远街道南甸子村其租住的房屋中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女,30岁,系建昌县药王庙镇人。张某曾于2023年年初在山东省聊城市与当地人王某登记结婚,还收了对方17万彩礼;但不久,张某便对王某提出“分手”,称自己要回葫芦岛;王某并不同意,二人也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2023年10月,张某来到兴城后,在隐瞒自己已婚的情况下,经人介绍认识了兴城人李某,并发展成了恋人关系。随后,张某谎称与人打架需要支付赔偿金、有人向她借钱等,先后向李某要了7万余元。
由于张某频繁向李某要钱且数额较多,李某渐渐起了疑心,之后李某打听到张某已在山东结婚且没离婚,发觉自己被骗,便报了警。
经讯问,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向李某要来的钱都用来赌博了。

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骗取的钱款已由其家人还给了李某。

1月15日,李某将一面印有“惩恶扬善秉公执法”的锦旗送到派出所民警的手中,表达对派出所破案迅速、及时挽损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