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教育教育通知

关于公开发布2023年分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5/29 1.0w 阅读 465 点赞

  葫教通字〔202345

  中小学招生工作关乎社会稳定,关乎群众切实利益,是六保六稳的重要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葫芦岛市委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葫委发〔202010号)、《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葫委办发201826)、《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82)等文件精神,把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解决百姓关心的入学问题,强化全市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教育公平,2023年,各县(市)区结合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城区变化、交通状况、消除大校额班额及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要求,细化了每所学校的服务片区,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了招生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信息采集等,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葫教通字20233 ),出台了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区级《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政务公开。

  发布地址为: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ld.gov.cn)。

  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办)负责本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解读,并妥善做好2023年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和风险预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连山区教育局  3329018(中学)  3329019(小学)

  龙港区教育局  3055813

  南票区教育局  4923351

  开发区教育办  4421995

  兴城市教育局  5332016(中学) 5332015(小学)

  绥中县教育局  6132376(中学) 6168829(小学)

  建昌县教育局  7122093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2.《连山区2023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3.《葫芦岛市龙港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4.《南票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5.《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6.《兴城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7.《绥中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8.《建昌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3530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