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教育教育通知

关于认定连山区兰妮爱羽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为2019年葫芦岛市四星级幼儿园的通知

2020/03/08 2.2k 阅读 178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杨家杖子开发区教育办: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3〕234号)、葫芦岛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葫教通字〔2014〕10号),经过幼儿园自评和县区教育局初评上报,我局于2019年11月至12月组织评估组对申报四星级的连山区兰妮爱羽幼儿园、连山区明德经典幼儿园、龙港区阅朗幼儿园、龙港区悠优幼儿园、绥中县京师童乐幼儿园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根据评估和公示结果,现认定并命名该五所幼儿园为2019年“葫芦岛市四星级幼儿园”。

  绥中县英乐幼儿园整改复查工作因疫情防控延迟到疫情结束后进行。

  希望各县(市)区学前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严格对照《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努力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希望该五所幼儿园再接再厉,也希望所有已经认定为四星级以上等级的各幼儿园,继续端正办园思想,规范办园行为,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为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做贡献。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0年3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