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葫芦岛市教育局 葫芦岛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葫芦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葫教通字〔2023〕102号),经学校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葫芦岛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孙宏伟等5名教师被评为正高级讲师,苏新平等4名教师被评为高级讲师,唐思淇等23名教师被评为讲师,夏晓辉等11名教师被评为助理讲师,段志刚被评为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宋光等2名同志被评为二级实习指导教师。现将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3日至1月9日)。本公示发布后,如对通过人员有不同意见,请电话或书面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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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盖晓华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