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葫芦岛市参加2021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推荐结果的公示

2021/11/24 2.0w 阅读 370 点赞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71号)和《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葫教办字〔2021〕137号)要求,市教育局共征集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92项。经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共遴选基础教育教学成果20项。现将遴选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反映问题要说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和理由,举报应实名。

  联系电话:0429-3112610

  附件:1.葫芦岛市参加2021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名单(一线教师及中小学幼儿园)

  2.葫芦岛市参加2021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名单(教科研单位人员)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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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