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371号)和《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葫教办字〔2021〕137号)要求,市教育局共征集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92项。经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共遴选基础教育教学成果20项。现将遴选推荐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反映。反映问题要说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和理由,举报应实名。
联系电话:0429-3112610
附件:1.葫芦岛市参加2021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名单(一线教师及中小学幼儿园)
2.葫芦岛市参加2021年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名单(教科研单位人员)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