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167号)要求,经基层单位推荐、县(市、区)审核、市教育局评选,拟推荐我市2名同志为辽宁省教书育人模范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1、辽宁省建昌县高级中学韩桂霞;
2、葫芦岛市连山区职业教育中心韩越。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6月1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保护反映人个人隐私。
联系人:张仲秋
电话:0429-3112481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8号
邮编:125000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