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个集体4名个人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近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决定》,经逐级推荐、审核和公示,授予1290个集体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授予1990名个人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我市2个集体获评全国“敬老文明号”、4名个人获评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具体名单如下:
全国“敬老文明号”名单
(葫芦岛市2个)
葫芦岛市连山区锦郊街道云禧社区居民委员会
兴城市滴绿山庄老年公寓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名单
(葫芦岛市4名)
高 丽(女) 葫芦岛市医道自然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白 晓(蒙古族) 葫芦岛市化机医院福禄医养院
王 华(女) 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铁东 葫芦岛爱之翼志愿者协会
下一步,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将做好典型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学习活动,充分发挥榜样教育人、鼓舞人、引领人的重要作用,大力营造敬老孝亲、友爱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全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