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
1月14日上午,我市召开“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及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委副主任李忠民介绍了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情况以及《葫芦岛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内容,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就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市民政局、市老龄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全市老龄事业稳步、有序、健康发展,广大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1.老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相继出台《葫芦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葫芦岛市“十四五”时期“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葫芦岛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制度性文件,为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2.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截至2024年底,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7.5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01.48万人。全市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80户,职业年金建账8.2万人。全市基本医保老年人参保69.19万人,享受待遇205.88万人次。老年人享受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 16.06万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福利政策老年人6.68万老人。
3.养老服务提质升级
不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全市已建成各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21个。推动全托、日托、助餐、助浴、助洁等养老服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强化高品质养老服务供给,化机福禄医养院、兴城国投健康长者公寓、宝石花康养基地、云禧社区居家养老中心、龙腾街道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康养项目相继投入使用,全市养老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模式初具雏形。“十四五”以来,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项目21个。积极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培育扶持首批12家老年助餐服务点正式运营。
4.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市卫健委等部门联合印发《葫芦岛市贯彻落实“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实施方案》,着力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105家医疗机构获评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就医提供“绿色通道”。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64对,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5.老年人社会参与更加积极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老年教育办学,目前全市有老年大学10所、学员1.2万人。全市公共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全部免费开放。各级文旅部门、基层文体社会团体、有关事业单位等积极组织开展广场舞、群众合唱、曲艺、体育健身交流等一系列文体活动,年均参与老年人4万余人次,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有效丰富。
6.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推进
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法律法规,提升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全市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52个,2019年以来累计受理涉老咨询5100余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66件。
7.爱老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全市各级各部门每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月”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敬老文明号”“五老”志愿服务、“大辽姐姐·葫芦岛木兰帮帮团”志愿服务等常态化敬老爱老活动蓬勃开展。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有2个单位、3名个人分别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敬老模范人物”光荣称号,6个社区获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在全社会营造了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2025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葫芦岛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我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出部署安排。
方案主要明确了六个方面任务:
一是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通过列清单的方式,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标准等。清单中列出的服务项目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等共计22项。二是建立健全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健全老年人便民关爱服务机制、能力评估和统计调查机制。三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落实用地用房、水电热气等优惠政策,完善运营补贴、综合责任险补贴等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夯实服务队伍基础,鼓励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保障和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四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形成结构科学、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基础作用,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向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服务,提高床位利用率。拓展供给渠道,支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提升家庭养老服务能力,依托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提供家庭养老指导服务。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保留线下服务途径,为老年人获取基本养老服务提供便利。六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监管。强化综合监管,依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行为,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守住安全底线。推进标准化建设,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下一步,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批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久久为功,推动《葫芦岛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不断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扎实推动全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全市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