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
11月4日,葫芦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老龄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总结工作情况,审议有关文件,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推动全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刘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老龄委副主任马天峰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老龄委副主任李忠民汇报了全市老龄工作情况。会议听取了《葫芦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葫芦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2023年度葫芦岛市老龄事业发展公报》起草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了相关文件。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主任会议、省老龄委全体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抓好新时代老龄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推动全市老龄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要持续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政策支撑,优化服务供给,补齐农村短板,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要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多样式的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要不断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强化健康老龄化理念,提高健康服务能力,深化医养结合。要加快推动银发经济发展,狠抓市场主体,夯实产业基础,加强政策整合。要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强对老年人关爱帮扶,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要加快推进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调整,细化工作流程,推动形成上下贯通、高效优质的工作体系。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作用,主动做好与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促。其他成员单位要知责担责、密切协作,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老龄事业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