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慈善总会与绥中县委政法委举行社会组织帮扶重点人群及家庭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6月23日,市慈善总会与绥中县委政法委社会组织帮扶重点人群及家庭合作协议在绥中县举行签约仪式,绥中县政法委书记沈连春、市慈善总会会长朱天民出席签约仪式。
合作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等决策部署,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化解矛盾纠纷,帮扶困难群众,有效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朱天民会长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体现了治理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推动了法治社会的构建。有利于推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社会组织能够从群众的角度出发,综合各方面的意见,配合政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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