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842条道路进行命名的公告
关于对我市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842条道路进行命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乡村著名行动”要求,加强“地邮协作” 助力乡村振兴,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842条城乡道路进行命名。命名涵盖入选省级“美丽宜居村”、入选省级“巾帼花路”专题乡村道路命名方案。责任编辑:吴波
关于对我市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842条道路进行命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乡村著名行动”要求,加强“地邮协作” 助力乡村振兴,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龙港区、连山区、南票区842条城乡道路进行命名。命名涵盖入选省级“美丽宜居村”、入选省级“巾帼花路”专题乡村道路命名方案。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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