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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葫芦岛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5/07/28 1.4w 阅读 141 点赞

葫芦岛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葫芦岛市老年产业研究院:

  经调查,你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葫民罚先告字〔2025〕第(012)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如你单位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要求听证意见,或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日路19号

  联系部门:葫芦岛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公室  

    电话:0429-6666933

  葫芦岛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9日

责任编辑:吴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