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举报方式的通告
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关要求,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充分拓宽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治乱的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理民政民生领域的涉黑涉恶势力及行业乱象,加强民政行业监督管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布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诚恳邀请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举报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一、举报情形
1、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豪华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价位;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2、成立非法社会组织或披着合法社会组织外衣,从事违法活动。
3、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虐待老年人的恶劣行为,“养闹”行为。
4、插手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向社会救助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人情保、关系保”以及吃拿卡要、盘剥克扣等行为。
5、操纵、控制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流浪乞讨人员行乞谋利行为。
6、干预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命名更名,边界纠纷而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7、民政系统人员涉嫌参与黑恶势力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8、民政系统其他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件、上门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30-17:00,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
(详见附后《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举报方式》)
三、郑重承诺
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将严格保密。
四、郑重声明
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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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科(股)室 |
举报电话 |
举报信箱 |
信函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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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民政局扫黑办 |
0429-5817005 |
xcmzjbgs@126.com |
兴城市临河大街28号 |
12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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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民政局扫黑办 |
0429-2368005 |
szmzbgs@163.com |
绥中县和平街西段5号 |
12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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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民政局扫黑办 |
0429-7710686 |
mzjzzb@163.com |
建昌县朝阳路一段51号 |
12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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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区民政局扫黑办 |
0429-2260011 |
Lsmzj-2008@163.com |
连山区东城北路北岸金城小区B7号楼 |
12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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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区民政局扫黑办 |
0429-3055161 |
lgqmzj@163.com |
龙港区文化路26号 |
1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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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票区民政局扫黑办 |
0429-4929008 |
npmzjbgs@163.com |
南票区暖馨小区18号 |
1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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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民政局扫黑办 |
0429-6880299 |
yjzzmzj@126.com |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北岳路808号 |
125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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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民政局 扫黑办 |
0429-6666933 |
hldmzj6666933@163.com |
龙港区海日路19号 |
12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