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政策公示公告

葫芦岛市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告

2024/11/03 1.7k 阅读 435 点赞

葫芦岛市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告

   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和《辽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经各养老机构自评申报、资格审核、第三方机构实地考评,考评结果经葫芦岛市民政局党组研究通过,在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天,社会各界无反馈异议。现将通过本次评定的养老机构等级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 9日。

  葫芦岛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4日

  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 

  3级 

  建昌县老年人中心养护院

  连山区老年公寓

  连山区化工街道社区养老资源服务中心

  2级 

  绥中县社会福利院

  建昌县福利敬老院

  建昌县石佛中心敬老院

  建昌县农村常年病人托管中心

  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

  兴城市曹庄中心敬老院

  兴城市望海中心敬老院

  南票区中心敬老院

  南票区虹螺岘中心敬老院

  南票区金星中心敬老院

  1级 

  绥中县乐居养老院

  绥中县城郊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绥中县沙河五保供养中心

  绥中县小庄子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中心敬老院

责任编辑:吴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