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告
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和《辽宁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经各养老机构自评申报、资格审核、第三方机构实地考评,考评结果经葫芦岛市民政局党组研究通过,在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天,社会各界无反馈异议。现将通过本次评定的养老机构等级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 9日。
葫芦岛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4日
2024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
3级
建昌县老年人中心养护院
连山区老年公寓
连山区化工街道社区养老资源服务中心
2级
绥中县社会福利院
建昌县福利敬老院
建昌县石佛中心敬老院
建昌县农村常年病人托管中心
兴城市碱厂中心敬老院
兴城市曹庄中心敬老院
兴城市望海中心敬老院
南票区中心敬老院
南票区虹螺岘中心敬老院
南票区金星中心敬老院
1级
绥中县乐居养老院
绥中县城郊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绥中县沙河五保供养中心
绥中县小庄子五保供养服务中心
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中心敬老院
责任编辑: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