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中共葫芦岛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09/17 3.5k 阅读 316 点赞

中共葫芦岛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6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民政局党组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开展“三提升”工作法,推进整改工作不断深入。一是头雁带动,高位推进,提升领导力。局党组班子杜绝畏难思想,全面认领任务抓整改。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局党组专题召开会议3次,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部署具体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不能回避问题,不能敷衍了事,要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作为“任务书”“责任书”“军令状”,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直奔问题,制定整改落实工作管理台账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做到整改措施可操作、可落实、可检查、可评估。确保反馈问题全部认领、条条整改、件件落实。二是专班驱动,压实责任,提升执行力。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带头研究、部署、调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负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对本部门整改落实工作负直接责任,要主动认领问题,分析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逐项抓好落实。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科室联动,建章立制,提升管控力。市民政局各科室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以自身发现问题为切入点,把巡察反馈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扩大问题查找面,认真排查民政系统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结合整改查找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民政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破解民生难题有差距”方面

  1、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存在偏差问题。一是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局党组完善了《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形式,要求集体学习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集中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下发了《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形式和重点内容。今年截至目前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巡察整改等内容开展集中研讨2次,确保政治理论学习效果显著。二是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市民政局下发了《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全市民政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进入“十四五”以来,我市基本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格局。全市已培育各类养老床位2.3万张以上,其中养老机构床位8264张、居家养老床位14794张。截止2020年底,全市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64.942万人,已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42张。养老机构延伸服务推进顺利。目前,全市共有城市养老服务设施132个,农村幸福院239个,向社会开放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64所,使得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覆盖了城市的社区,对乡镇和农村社区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0.25%和63%;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年度内开展居家综合为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名单。目前,依托养老机构内设各类娱乐室、活动室以及形式多样的老年课堂,推进城市社区、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从布局和成效上看,已达到或超过30%覆盖率和10%被服务老年人数的要求;社会组织登记一般由企业或个人自主申报登记,市民政局仅负责登记管理工作。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活跃度及参与度较弱,市级年新注册10—20家左右。同时,按照省民政厅工作要求,大力清理僵尸社会组织,导致全市社会组织总量基本维持在1200个左右。目前,全市有各类社会组织1235个。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密切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指导督促各行业部门企业围绕新阶层、新领域、新业态建立相关行业协会,力争发展数量有一个大的提升;我市近几年平均火化遗体21000具左右,火化率已达到95%以上,生态节地安葬比例也达到40%以上,但是受疫情影响,2020-2022年,我市海葬数量每年未达到200份,未完成“十三五”要求。市民政局为提升海葬水平,大力加强宣传力度。据统计,2022年我市公墓内安葬骨灰2285个,其中节地生态安葬1532份,占比67%。结合海葬工作实际,我局全年接受家属报名,通过有力宣传,我市目前已有400余人报名参加2023年度骨灰海葬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逐步提高海葬参与率;“十四五”以来,志愿者占城镇常住人口比例已不再作为志愿者工作的主要指标。但通过全面发动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工作人员,动员全市群众自愿参加志愿组织等方式,2022年底,我市注册志愿者达到24万人,占城镇常住人口10%,现有志愿服务组织近30个,已完成指标要求;因受国家福彩“中福在线”和“快开游戏”两大玩法退市影响,全国福彩销量全面下降,我市福彩销量也有较大降幅,因此我市“十三五”末,福彩销量未达到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福彩销量,市福彩中心开展了福利彩票事业振兴突破专项行动,2023年上半年我市福彩实现销量“开门红”,总销量达到了1.32亿元,同期增幅26.86%,增幅排名全省第三;认真开展2022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向省民政厅报送我市2022年度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相关材料,全力配合省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我市开展实地核查工作,主动加强与检查组成员的交流,及时补充证明材料,展现我市救助工作成效,提升我市救助工作在省内的名次。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务公开日集中宣传低保申请流程,对12345政务服务平台话务人员开展民政业务培训,为在线解答群众疑惑、方便群众办事提供基础。三是大力推动各类整改工作。为推进市儿童福利院整改工作,2023年7月,市民政局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市民政局“两项工程”推进情况的报告》,对市儿童福利院整改提出了工作建议。8月,按照分管市领导意见,市民政局“两项工程”推进工作专班人员与市规划设计院沟通联系,就聘请具有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2023版国家消防设计规范重新进行消防设计进行了会商。在前期多次与结算公司和施工单位沟通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结算审核公司和项目原负责人工作会议,听取市老年公寓和市儿童福利院工程造价审核情况汇报,对“两项工程”结算有关工作进一步核准研判。随后,市民政局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专门汇报,研究审议“两项工程”主体工程结算事宜。进行相关工程项目资金测算,经咨询相关单位,对按照最新版消防规范进行整改所需资金进行估算,对临时电改正式电和铺设地下管网进行估算。多次发通知及口头要求辽宁首山颐和养老有限公司搬离借用市儿童福利院的部分房屋。为推进市老年公寓整改工作,市民政局鉴于社会资本方注册资本金及融资未到位、未能提供履约保函及涉嫌投标保函造假等问题,结合法律顾问出具的《关于市民政局与辽宁天源实业集团签订的葫芦岛市老年公寓PPP项目合同终止的法律意见书》,2022年11月向市政府报送《关于终止<葫芦岛市老年公寓PPP项目合同>的请示》,申请市政府会议审定。市政府批复“建议市司法局研提专业意见和解决路径,确保此问题合法合规地开展整改”。2023年3月,市司法局建议就终止合同征求PPP项目管理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意见。同时,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就《葫芦岛市老年公寓PPP项目合同》终止后存在的风险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市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约见社会资本方,了解其履行合同意愿及融资情况,研判是否有继续投资的能力。5月社会资本方携新的投资人就是否继续履约进行详细沟通,约定5月底前给予答复,经多次催促,截至目前未收到答复意见。目前,市民政局已将合法性审查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司法局,待审查意见明确后,再提请市政府研究审定;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公墓管理,已与葫芦岛市城市公益性宝山公墓签订《葫芦岛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委托经营和管理合同》。

  2、民生保障工作仍有短板问题。一是逐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工作部署,按照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的要求建设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覆盖率不再作为硬性要求。截至目前,全市共批准和建立公益性公墓共43个,分布在连山区9个、龙港区2个、南票区4个、绥中县8个、兴城市7个、建昌县11个和杨杖子经济开发区2个,实现了葫芦岛公益性公墓布局的全覆盖。部分公墓设置了免费安葬区,面向困难群体提供免费安葬服务,基本满足了群众的安葬需求。同时,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墓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推动全市殡葬事业改革发展,鼓励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属地原则进行管理,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监管辖区内公墓按《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建设标准建设公墓。市民政局已向自然资源部门发函,要求在规划中将村级公墓纳入其中,按省政府的相关规定村级公墓要求做到“一村一墓”,可以以节地生态方式将村级公墓设立在林地、草地,不改变土地性质、不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墓位只立碑,不做硬化。经营性公墓审批权下放市级,根据我市殡葬业的发展趋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10-12处经营性公墓用地指标。现有公墓用地需求在规划中给予考虑;市民政局向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墓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通过有效的宣传手段,改变群众安葬意识,到公墓进行集中集约安葬,公益性公墓运行效果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二是开展福利彩票事业振兴突破专项行动。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福利彩票销售竞赛活动的方案》、《2023年市场管理员即开票销售任务考核奖励方案》等激励政策,举办了2022年度投注站表彰暨2023年度培训大会,表彰优秀投注站71家,发放奖金13.1万元,极大的促进了彩票从业人员销售热情;新媒体建设不断提升,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宣传方式,发布宣传作品128个,提升广大彩民的购买热情;福彩品牌渠道建设不断优化,在龙港区大润发超市、兴城市华联商厦建设2家即开票品牌形象体验店,以新渠道销售方式促进即开型福利彩票销量稳步增长。2023年上半年我市福彩实现销量“开门红”,总销量达到了1.32亿元,同期增幅26.86%,增幅排名全省第三。三是提升慈善款拨付效率。市慈善总会多次与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沟通,督促他们按捐赠要求使用塔山捐建基金,于4月6日,将剩余余额231343元全部拨付到葫芦岛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账户。同时组织慈善总会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提升了思想认识,对《慈善法》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为慈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证。市慈善总会制定了《葫芦岛市慈善总会信息统计制度》、《葫芦岛市慈善总会慈善信息公开制度》,为增加慈善公信力和透明度提供了保障,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募捐箱管理,市慈善总会制定了《募捐箱管理制度》,组织专人实地查看募捐箱,已停用了18个因为体积大无法在柜台窗口摆放的募捐箱,收回设置在中福在线的6个募捐箱,其余的募捐箱正常使用。

  3、“一老一幼”综合服务保障有差距问题。一是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迅速。建昌县“老年人养护中心”是一所中端的养老机构,已经开始运营,开展多功能的养老服务。目前在建有3个高端养老项目,即龙港区敬老院、化机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北方温泉康养中心项目。待项目完工运营后将一改全市养老机构标准较低局面,带动全市养老机构硬件设施和服务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南票区龙腾社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经市、区民政以及社会资本的共同努力,改造工程在当年底前全部完成,为下一步运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增强了社会资本方深度合作的信心。运营后,资本方表示将在此前计划的养老服务项目基础上,充分挖掘潜力,拓展为老服务功能。二是加大福利机构安全隐患治理力度。2023年7月,市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门听取市民政局关于市社会福利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问题汇报,对妥善安置老人孩子,确保养员安全以及核算整改资金作出明确指示。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到市社会福利院对整改方案进行实地审核。8月,市民政局对整改工作所需前置要件分别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和龙港区住建局、消防局以及相关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咨询、会商和交流,对整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市民政局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对市社会福利院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立项的请示》,分管市领导已初步同意,待市财政部门提出改造资金计划报市政府会议通过后进行整改。三是提升儿童救助工作水平。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楼置换工作。目前,我局起草完毕了申请置换场所的请示,正在按程序办理。同时,已向市人社局申请招聘2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学专业的工作人员1名,医学专业的全科医学、儿科医学相关专业工作人员1名;积极与“儿童专项明天计划”指定合作单位(市医院)紧密对接,交换双方意见和建议;制定院内实施计划和资金安排;目前,已安排院内孤儿进行了体检、手术等健康治疗。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缺失,监督执纪问责乏力”方面

  1、主体责任落得不实问题。一是2023年2月16日上午,市民政局召开了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议印发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题报告;2023年1月10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市民政局党组2022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市民政局局党组2023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二是3月29日,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议,全面部署安排整改工作,局机关党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市福彩中心作了表态发言。4月10日,组织召开清风家风故事读书会,全局干部职工参加。5月18日,召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局党组书记作廉洁从政讲话。印发了《葫芦岛市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三是印发了《葫芦岛市民政局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加强全局党员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警示谈话,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洁从政提醒谈话,督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2、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市福彩中心严肃了工作纪律,改进了工作作风,月、季、规范考评实现了分数差异,杜绝了无差异满分的情况。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实现年终考核严格按照一档,二档,三档流程执行绩效发放。已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使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在平台统一申请、批准,做到了出车可查,回车有据。二是市福彩中心提升了财务管理意识和能力水平,增强了财务管理的风险意识,将该90套电子监控设备调整为正确的财务科目,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重新完善了《葫芦岛市福利彩票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增加了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规定,使固定资产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三是市社会福利院以捐款、电费等名义收取铁塔公司基站租金13.05万元,其中7.4万元为2018年12月份收到铁塔公司资金。市社会福利院已用于养员伙食、粮油和日用品等费用支出共计11692.88元,结余62307.12元。2023年1月份,按照省审计厅审计要求,已将市社会福利院其他结余资金共计249292.14元上缴市财政,其中包含以上结余资金62307.12元。4月21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已支出的11692.88元上缴。下一步待市财政部门同意收缴后上缴。其中56515元为市社会福利院垫付铁塔公司2018年12月-2020年6月实际发生电费。市社会福利院于2020年6月收取该笔电费,并已用于支付2020年7月-2021年6月所产生的电费。截至2021年6月,所收取的电费已全部支出。同时,做到举一反三,杜绝发生用工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对新发生临时用工做到及时签订临时劳务协议。制定工作制度,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短期临时用工管理工作的规定》。四是进一步规范购买服务。市救助管理站将多支付的13.12万元已全额退回中心财务;按规定及整改措施要求及时对受助人员送返;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规范救助、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医疗管理工作的规定》,严格界定在外托养服务和医疗服务,若有站外托养情况报请由民政部门审核、选择托养机构并签订协议,明确费用标准,告知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当地基本医疗服务,严格按诊疗技术规范实施检查治疗。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一是对临时用工费用执行财务规定标准,使用工更规范,执行更加合理化。2019年市救助管理站已停止对临时工、公益岗发放管护费。目前,发放的护理费16.59万元已经全部追回。同时,市救助管理站积极引导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无偿救助服务。市福彩中心完善了《葫芦岛市福利彩票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了报销审批流程,对于报销附件不齐全的发票或项目,坚决不予报销发放,做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5月18日,市福彩中心对相关财务人员给予了批评教育。二是市民政局修订了《葫芦岛市民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政府采购相关流程要求。已经对退休人员的电脑进行收回封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批评,确保以后不发生此类问题。三是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了工会组织,设立工会账户。按照成立工会工作程序,已于5月18日召开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成立工会会员大会,办理法人资格证书、建立工会账户后进行理顺和规范。

  (三)关于“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方面

  1、领导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修订了《市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局党组会议标准,进一步提升了党组会议质量。2023年5月,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问题进行认领,深刻剖析问题,做到深刻反思,提升主动作为意识。二是局党组修订了《市民政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党委完善出台了《葫芦岛市民政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市民政局党组织生活制度》,高质量开展了2022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将涉及处分内容纳入个人材料。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高质量开展集中学习,并充分研讨。

  2、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局党组修订了《葫芦岛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局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全局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2023年以来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对全局党建、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统一战线等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局党组修改完善了《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效果。机关党委下发了《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学习制度》和《市民政局党建资料归档制度》;2023年以来,市民政局机关党委组织集体学习8次。机关党委下发了《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会议制度》,要求机关党委定期听取下级党支部工作汇报,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022年12月7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听取下级党支部汇报。2023年1月5日召开会议研究全年党建工作。三是局机关党委出台了《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了2023年市民政局机关党建学习计划,确保每年党员轮训一次。2023年2月16日,机关党委举办了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4月27日,与党建联盟市营商局共同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社会组织党委已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培训计划,5月18日,举办全市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市本级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40余人参加培训,确保了党员教育常态化。

  3、落实新时代选人用人要求存在不足问题。一是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局党组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选拔任用条件、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交流和回避等章节进行详细讨论和研究,熟悉掌握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环节,确保在今后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经局党组综合研判,认定晋升程序有效。二是局党组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了《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办法》,对干部政治素质考核规定进行深入掌握,确保在今后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市民政局组成考核组对9名干部政治表现进行了考察,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认定9名科级干部政治表现合格。对7名干部当年任职公示截止日后的1个月内廉洁自律情况,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均无异议,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认定7名干部公示有效。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规定》,明确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局党组对考核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严肃认真对待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务必据实出具考察材料,并确保今后不再发生同类问题。三是明确提出“被考核人应规范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坚决杜绝发生个人总结内容与其他年度雷同问题;主管领导在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单位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根据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规定,确保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民政局党员干部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制度》,明确党员干部出入境证件管理规定,确保严格规范管理。

  4、基层党建虚化弱化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印发社会组织党委议事规则的通知》。对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提出明确要求。机关党委印发了《市民政局党建资料归档制度》,明确了党建资料的保存要求,确保党建资料不丢失。二是机关党委下发了《市民政局党组织生活制度》,对机关开展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确保高质量开展组织生活;社会组织党委做好了今年组织生活会的检查工作,每季度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现有45个党支部已于3月底全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下发了《市民政局党组织生活制度》,对开展党课活动进行了规范;2023年2月邀请机关工委同志,围绕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统一组织全局党员干部上党课。4月27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和市营商局共同参加主题党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三是党费收缴制度得到进一步规范,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均能做到每月月初足额交纳本月党费,并及时做好了党费收缴薄的签字。已经对违规支付讲课费进行了追缴,按照党费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党费管理使用,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5、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治不力问题。一是不断提升担当精神。2023年7月,市长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门听取市民政局关于市社会福利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问题汇报,对妥善安置老人孩子,确保安全以及核算整改资金作出明确指示。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到市社会福利院对整改方案进行实地审核。8月,市民政局对整改工作所需前置要件分别与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和龙港区住建局、消防局以及相关第三方机构进行了咨询、会商和交流,对整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市民政局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对市社会福利院进行安全隐患整改立项的请示》,分管市领导已初步同意,待市财政部门提出改造资金计划报市政府会议通过后进行整改。二是已修订完善《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规定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党组会,对需党组会议研究的事项及时予以研究解决,局党组严格贯彻执行。5月份,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问题进行认领,深刻剖析问题,做到深刻反思,提升主动作为意识。三是勇于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附属楼出租纠纷案件已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龙港区人民法院重审,市民政局党组积极做好法院审理应诉工作,及时向龙港区法院提供党组会记录等证明材料。局党组多次与龙港区法院领导沟通此诉讼问题。5月24日,龙港区法院再次对此纠纷进行审理,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共同出庭提供材料举证,现正等待龙港区法院判决结果。5月18日,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推进全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持续转变。

  (四)关于“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树的不牢,优化营商环境效果不明显”方面

  1、权力监管运用不到位,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制定了《市民政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社会组织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5月11日,举办了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线上培训班,组织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基金会相关负责人共900余人次收看培训。进一步规范社会福利人员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使“人找政策”变为“政策找人”,加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信息核查机制,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加强与残联、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对接,获取重残、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失联、死亡、法院宣告失踪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进行核查比对,实现信息有效传递。各地民政部门对已享受两残补贴的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建立台账,确保享受待遇的对象精准无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实现资源共享,及时进行数据比对,精准识别保障对象,确保各项资金足额发放;加强动态管理,对已享受人员进行不定期筛查,确保信息核对准确;已按纪检部门要求,每季度上报相关数据进行数据比对。

  2、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备,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差距较大问题。市民政局党组全面推动信用民政建设,今年被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评为2022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部门,建立的《葫芦岛市社会救助对象失信惩戒办法(试行)》作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获得国家审核通过,根据社会救助对象失信行为的失信程度,分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3个等级,完善社会救助对象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助力了我市“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的优化。

  3、业务工作开展不规范,打造高效务实的政务环境尚有欠缺问题。制定婚姻登记业务人员培训计划,精心组织,预计年内培训完成。下发《关于加强公墓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辖区司法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现已组织各级民政部门59名工作人员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另有23人取得执法资格。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民政事业新突破

  整改不是巡察工作的终点,市民政局党组将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制度意识,打造制度体系。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开展“七推动、七加强、七提升”行动,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1、健全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在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上实现新突破。一是推动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进一步缩小城乡救助水平差距。二是推动社会救助服务效能,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三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加强兜底监护体制机制建设。四是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布局、提质增效。整合市县两级儿童福利机构,构建更加专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新时代儿童福利工作服务体系。五是推动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救助管理工作重要政策文件,不断完善我市配套政策措施。六是推动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加强精准管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扩大政策覆盖面。七是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壮大慈善组织,探索建立慈善资源和慈善项目库,培育市级公益慈善品牌。

  2、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实现新突破。一是加强基层群众自治。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探索建立规范完善的村级议事协商制度。二是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三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效能。优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四是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巩固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两个覆盖”工作成果。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提升服务社会组织效能。五是加强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建立村、乡、县、市四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扩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六是加强志愿服务体系。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和社会参与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七是多举措提升福彩“安全运营、健康发展”能力,提高福彩销量,为我市筹集更多福彩公益金,积极发挥福彩民生保障作用。

  3、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一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提高农村养老机构硬件水平。二是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构建城市居家养老“一刻钟”服务圈奠定基础。三是提升养老机构改革发展与综合监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能力。四是提升婚俗殡俗改革效果。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持续推进殡俗改革,推进节地生态绿色安葬,积极倡导婚俗殡俗新风尚。五是提升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地名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积极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和利用。建设地名保护名录体系。六是提升防范化解安全稳定风险能力。深入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信访积案化解与矛盾源头治理并重,全力排查化解“万件化访行动”案件。七是提升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水平。落实“乙类乙管”的总体要求,全面抓好“一老一小”等民政服务机构出入管理、疫苗接种、分区管理、健康监测、病毒检查、物资保供、应急处置、关心关爱等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10112;邮政信箱辽宁省葫芦岛市0012邮箱;电子邮箱hldmzjbgs@sina.com。

责任编辑: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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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