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葫芦岛市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名是一方地域的文化记忆,是了解一座城市的窗口,承载着一方的历史记忆。为进一步深入挖掘、全面保护、传承发展葫芦岛市地名文化,参照辽宁省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地名文化保护名录(首批)评选认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民函〔2022〕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地名文化特点,在各县(市)区民政局、住建局、文化旅游局联合评选报送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评估、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现将第一批葫芦岛市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公布如下:
1、连山 行政区划地名
2、兴城 行政区划地名
3、绥中 行政区划地名
4、建昌 行政区划地名
5、南票 行政区划地名
6、孤竹营子 行政区划地名(连山区)
7、高桥 行政区划地名(南票区)
8、缸窑岭 行政区划地名(南票区)
9、沙锅屯 行政区划地名(南票区)
10、虹螺山 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南票区)
11、宽邦 系列地名-清柳条边边门(绥中县)
12、明水 系列地名-清柳条边边门(绥中县)
13、芹菜沟 系列地名-清柳条边边门(兴城市)
14、新台门 系列地名-清柳条边边门(连山区)
15、酒局杖子 村落地名(建昌县)
16、坤都营子 村落系列地名(建昌县)
17、梅力营子 村落系列地名(建昌县)
18、素珠营子 村落系列地名(建昌县)
19、扎兰营子 村落系列地名(建昌县)
20、章京营子 村落系列地名(建昌县)
21、药王庙 行政区划地名(建昌县)
22、要路沟 行政区划地名(建昌县)
23、白塔峪 村落地名(兴城市)
24、宁远(街道) 行政区划地名(兴城市)
25、沙后所 行政区划地名(兴城市)
另将推荐辽宁省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第一批)名单如下:
1、双树 行政区划地名(龙港区)
2、塔山 行政区划地名(连山区)
3、杨家杖子 历史文化地名(连山区)
4、安昌岘 村落地名(南票区)
5、旧门 行政区划地名(兴城市)
6、前所 行政区划地名(绥中县)
7、东大杖子 村落地名(建昌县)
(上述排名不分先后)
推荐的省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如有落选直接纳入市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不再单独公布。第一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发布后,我市将进一步挖掘和筛选公众认可度高、文化内涵深厚的地名纳入地名文化保护名录。各县(市)区亦可依据实际情况评选并公布县级地名文化保护名录,提升全社会地名文化保护意识。
葫芦岛市民政局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葫芦岛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