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民政局:
清明节将至,群众祭扫活动将到达高峰期,为强化我市殡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祭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大规模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结合省民政厅和市疫情指挥部及市局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殡葬服务机构管理
在保障遗体接运、遗体火化和骨灰暂存、下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外,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守灵、遗体告别、群众祭扫等人员聚集活动和现场祭扫服务,公墓单位实行封闭管理,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海葬等群体性活动。按照市“三禁”工作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禁止销售、焚烧冥币纸钱,并指派专人加强焚烧设备设施的封闭管控。
二、做好宣传引导
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规定,不到现场祭扫,不使用野外用火,做实做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鼓励群众采取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方式悼念亲人。要利用门户网站、自媒体等媒介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开设网上祭祀服务,为群众祭祀提供便利,并开展好代祭服务。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暂停祭扫服务的信息,要对来往祭扫或电话咨询的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避免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
三、加强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统筹抓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班、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从严从紧做好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治丧人员规模,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双码、定期对公共设施区域进行消毒通风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工作人员安全。要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组织各殡葬服务机构按照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对机构内的机器设备、用水、用电、用油等设备设施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清明节期间平安运行。结合市防灭火工作要求,做好春季防灭火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领导要带班值守、带队督查,要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遇到重大情况要立即稳妥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市局成立了由副局长姜立元为组长的清明节工作专班,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全员通讯保持畅通,各县(市)区如遇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局专班进行沟通汇报。市局工作专班将视疫情情况对各县(市)区的清明节期间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各县(市)区工作专班要落实信息日报告制度,于4月3日-4月5日每日13时前报送《2022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详见附件),4月8日前上报本地清明节工作总结。联系电话(传真):6666935。
葫芦岛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