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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春节“十不准”

2016/01/07 1.1w 阅读 165 点赞

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春节“十不准”


  1、不准用公款组织各种团拜会、茶话会、联欢会和各种名目的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不准到上级机关、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家中走访拜年;
  3、不准赠送或收受礼金、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会员卡和烟酒、土特产品等节礼;
  4、不准年终突击花钱,违规发放补贴、福利、实物等;
  5、不准用公款吃喝、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6、不准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7、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8、不准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9、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0、不准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基层和有利害关系的单位。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