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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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第一批次)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公示

2026/03/26 5.4k 阅读 79 点赞

  根据《辽宁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辽商批发函[2024]17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初审上报,第三方评审机构验收评审等程序,确定绥中县嘉鹏商贸有限公司为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第一批次)专项资金扶持企业。

  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相关事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

  受理部门:葫芦岛市商务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0号)

  联系电话:0429-3185018

  葫芦岛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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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