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行动旨在充分发挥基层河长“前哨”作用,全面提升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改善河道环境面貌。最终目标是构建健康稳定的水生态系统,完善河湖保护治理长效机制,绘就人水和谐的生态画卷,让“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成为我市的亮丽名片。
专项行动将分三个阶段,将持续到5月底。重点整治六大类不规范、不到位行为。整治“不按时”巡河:严格执行巡河频次规定,县级总河长每半年至少1次,村级河长每周至少1次,确保责任层层压实。整治“短时长”巡河:依据新规,县区级河长每次巡河不少于60分钟,乡镇级不少于30分钟,村级不少于10分钟,保证巡河有足够时间发现问题。整治“秒巡河”乱象:坚决向“3分钟巡河1.5公里”等形式主义说“不”,严禁骑车、乘车巡河,必须脚踏实地。整治“应景式”巡河:对巡河不走心、应付了事,特别是上级检查时问题频现的河段,将约谈乃至问责相关河长。整治成员单位“不到位”:对涉及畜禽粪污、污水直排、河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处理反馈不及时的成员单位,河长办将直接报告县区级河长或总河长督办。完成突出问题排查,聚焦六股河、女儿河等重点断面水质,总氮超标以及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畜禽粪污与生活垃圾傍河堆积等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