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葫芦岛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名单的公示

2023/11/27 2.8k 阅读 479 点赞

关于葫芦岛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星级充分就业社区建设的通知》(葫就办〔2023〕7号)精神,经各县(市)区推荐、市级复核和公示,拟认定抚民社区等40个社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为我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葫芦岛市人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125000电话:0429-3158110

邮箱:270936799@qq.com

附件:葫芦岛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拟认定名单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葫芦岛市星级充分就业社区拟认定名单

序号

县市区

社区

1

连山区

抚民社区

2

连山区

兴达社区

3

连山区

新台社区

4

连山区

建化社区

5

连山区

金城社区

6

连山区

宏运社区

7

连山区

五里河社区

8

连山区

铁河社区

9

连山区

金璟社区

10

连山区

连山社区

11

连山区

文兴社区

12

连山区

北宁社区

13

连山区

民安社区

14

龙港区

翡翠社区

15

龙港区

新兴社区

16

龙港区

首创象墅社区

17

龙港区

希望社区

18

龙港区

朝晖社区

19

龙港区

望海寺社区

20

龙港区

西山坡社区

21

龙港区

百万庄社区

22

龙港区

新风社区

23

龙港区

金域华城社区

24

龙港区

集贸社区

25

龙港区

日月潭社区

26

龙港区

南山社区

27

龙港区

龙湾花园社区

28

龙港区

锦山社区

29

龙港区

都市花园社区

30

南票区

望海社区

31

南票区

兴运社区

32

绥中县

光明社区

33

绥中县

站北社区

34

建昌县

建东社区

35

建昌县

新城社区

36

兴城市

万象社区

37

兴城市

建海社区

38

兴城市

滨河社区

39

兴城市

东辛庄社区

40

杨家杖子开发区

复兴社区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