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葫芦岛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二批) 2023/11/23 1.3w 阅读 534 点赞 查看原文葫芦岛市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二批) 按照《辽宁省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8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确定2022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217户,返还资金合计9919969元,现公示如下: 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异议请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未享受本年度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如符合返还条件,可尽快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省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网厅)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2166019、3201022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葫芦岛市稳岗返还资金明细表(2022年度第二批) 附件: 葫芦岛市稳岗返还资金明细表(2022年度第二批).xlsx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葫芦岛市稳岗返还资金明细表(2022年度第二批).xlsxExcel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