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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讲师团队的通知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司法局、国资委、法院、检察院、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8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用工“查风险 强协商 保支付 促和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协调三方办〔2023〕4号),深入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典型宣传引导,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决定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讲师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为目标,坚持预防为先、化解为主,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增强了用人单位的规范用工行为的自觉性,同时也增强了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二、讲师团队构成及来源(一)具有突出实践能力、工作经验并关心关注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葫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社会机构负责人;(二)有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熟悉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负责同志,工会干部,高等院校劳动关系等相关专业教师,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委市政府研究机构有关专业教师、教授、专家等;(三)劳动关系协调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劳动保障监察员,集体协商指导员,人力资源管理师,有关领域的律师、法官、专家等。三、 讲师团队相关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和纪律;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公道正派、严守秘密;3.熟悉国家和省、市劳动关系领域相关法规政策,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在相关领域业绩成效突出;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愿意参加我市劳动关系领域相关评审、咨询、研讨、调研等工作;5.无任何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二)资格条件1.在有关单位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业务规范,工作绩效突出且具有较高政策理论研究水平;2.在高等院校从事劳动关系、薪酬分配、社会保险、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领域教学与研究,或专职从事本单位劳动关系、人事管理等工作3年及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相关领域业绩突出;3.在大中型企业任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专职从事企业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相关领域业绩突出;4.在大中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从事相关咨询、指导工作3年及以上,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相关领域业绩突出;5.在相关社会团体、机构从事劳动关系等相关领域咨询、指导、法律服务3年及以上,业绩突出,在业内得到广泛认可;6.在其他相关领域或行业从事专业研究、咨询工作且工作绩效突出。四 、主要职责、权利和义务(一)主要职责1.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2.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管理、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标准、民主管理、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咨询;3.为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领域政策体系和机制建言献策;4.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举办的相关培训中担任讲师;5.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薪酬设计指导,指导企业做好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企业做好劳动关系争议调解处理,调解劳动关系纠纷;6.协助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其他工作。(二)享有的权利1.依法对参与的咨询和论证事项独立提出意见建议;2.直接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3.应邀参加政府组织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三)应履行的义务1.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公正、客观地提出意见建议;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政规定;3.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4.不得擅自以葫芦岛市劳动关系讲师团队成员的名义组织或参加非市级三方委员会组织的活动。五、 申报与聘任事项(一)申报流程。各县(市、区)三方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地讲师团队,并择优向市三方推荐优秀讲师,组织填写《葫芦岛市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讲师团队推荐表》(附件1),并进行资格初审形成推荐意见后,汇总形成《葫芦岛市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讲师团队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同附个人事迹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电子照片两份(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于2023年9月22日前一并报送至市三方办。市三方成员单位推荐人选(每家单位至少推荐1名人选),各高等院校、企业、个人等申报人员填写附表1,连同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直接报送至市三方办。(二)管理服务。市三方办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将正式聘为葫芦岛市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讲师,颁发聘任证书。讲师实行动态管理,服务期限为两年,可连续聘任。市三方办具体负责讲师的联络和管理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讲师开展相关工作。讲师可优先参与全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表彰活动,并由市三方择优向省三方推荐,参加省三方各项表彰活动。(三)解聘情形。讲师团队成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解聘:因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讲师不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或从事与讲师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他不适宜再担当劳动关系讲师团队的情形。联系人:张诗唯联系电话:3158097 3151607(传真)电子邮箱:hldldgx@163.com葫芦岛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8月25日
丨文稿来源:劳动关系科
丨本期编辑:郑永卓、李苏宁
丨责任编辑:张 震
丨审 核:余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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