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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12/08 8.8k 阅读 430 点赞

关于公布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辽劳社发〔200681号)精神和市统计局统计年报有关数据,现将我市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26760元。

二、从201211日起,城镇个体工商业主及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以26760元的60%100%作为年缴费基数,自主选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4.6%,不建立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三、2012年,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额为每人每年72元。

四、从20121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的年缴费基数最低为26760元的60%,最高不超过26760元的300%

责任编辑:admin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