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部门文件葫人社发〔2020〕9号 关于转发《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2020/07/15 1.6w 阅读 540 点赞 查看原文葫人社发〔2020〕9号 关于转发《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现将《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辽人社发〔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9号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3号).pdf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9号 附件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3号).pdfPDF标签:部门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