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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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人社发〔2020〕8号 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20/07/09 5.1k 阅读 125 点赞

葫人社发〔2020〕8号 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规定的发放范围和调整标准,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并采取有效措施,务必于2020731日前将增发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财政局

202077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 8号 附件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pdf
  •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