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部门文件葫人社发〔2020〕8号 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20/07/09 5.1k 阅读 125 点赞 查看原文葫人社发〔2020〕8号 转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规定的发放范围和调整标准,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并采取有效措施,务必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增发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财政局 2020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8号 附件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8号 附件 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pdfPDF标签:部门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