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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人社发〔2020〕6号 关于转发《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7/09 3.8k 阅读 68 点赞

葫人社发〔2020〕6号 关于转发《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现将《辽宁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协调人社、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不应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不合理支出情况,搞好风险评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顺利进行。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葫芦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202056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 附件: 6号 附件.pdf
  •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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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