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燃气用户:
大家好!
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在这充满生机与希望的美好时节,我们谨代表葫芦岛市住建局和各燃气企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燃气事业发展的每一位用户,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最衷心的感谢!
燃气,是点亮万家灯火的希望之光,是温暖千家万户的幸福之源。为了切实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城市安全防线,在此,我们郑重向广大燃气用户发出如下倡议与提示:
一、紧绷“安全弦”,规范操作不松懈
(一)定期检查燃气设备。请及时更换超期的燃气灶具、热水器、采暖炉等设备,必须选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产品。
(二)保持通风换气。在使用燃气灶具时,务必保持厨房通风良好,防止因燃烧不充分产生的废气或有害气体,危及家人生命安全。
(三)规范连接气源。严禁私拉乱接燃气管线、严禁在安装燃气管道的场所内居住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请使用与灶具同寿命的燃气专用软管,如需更换请联系燃气公司专业人员,切勿自行拆卸改造。
(四)掌握应急处置。请务必知晓家中燃气阀门开关位置,用气结束应及时关闭燃气灶具开关和灶前阀门。一旦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关闭表前阀门,轻轻打开门窗通风,迅速撤离至室外安全地带并拨打维修电话。
二、严守“生命线”,消除隐患保平安
1.严禁擅自改装。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确需改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2.严禁占压管线。严禁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堆放重物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主动配合安检与隐患整改。燃气用户应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入户安检,对拒绝安检、长期未安检和隐患未按期整改等用户,将实施限制或暂停供气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措施,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三、提升“保障力”,畅通服务暖民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反应速度,缩短服务时限,同时,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各位用户朋友,城市的温暖与安宁,离不开每一个家庭的守护与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筑牢燃气安全防线,共同守护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