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 芦 岛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文 件
葫住建发〔2019〕82号
关于实施龙湾大街公交站点
迁移改造工程的通知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龙湾大街公交站点迁移改造工程。经市住建局党组研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龙湾大街飞天广场至锦葫路路段共设有财富街、凌云集团、盛京银行、华美整形、玉皇商城5个站点,双向共有公交候车亭10座。14路、29路、K2路等3条公交线路途经该段,日均通行300余班次。由于现有公交站点均建在两条机动车道中间的绿化带位置上,乘客上下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迁移改造公交站点,迫在眉睫。
二、工程内容
计划将原有的10座停车站点进行拆除,恢复至标准绿化隔离带,将新规划的停车站点就近移至龙湾大街两侧的人行步道,按照每个站点长40米,宽4米的标准建设港湾式停车站点。
三、进度安排
工程计划于7月5日开工,9月5日竣工,工期2个月。
四、工程投资
工程预算投资129.8万元(不含设施、电力安装费用)。其中市政工程施工费用97.6万元,新址绿化迁移施工费用32.2万元。
五、有关要求
1.市住建局作为实施主体,将此工程直接发包给葫芦岛市鑫海市政有限责任公司。
2.请有关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严格管控安全、质量和进度,保证此工程顺利实施。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