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 芦 岛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文 件
葫住建发〔2019〕68号
关于批准辽宁德洋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等3家建筑企业相关资质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经各县(市)区初审、省建筑业企业资质专家委员会评审,结合审批前网上公示反馈意见,决定批准辽宁德洋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相关资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有关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葫芦岛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名单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葫芦岛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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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 类型 |
申请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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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德洋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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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绥中县凌云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
新设立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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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绥中长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新设立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