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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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3/31 1.1w 阅读 383 点赞

葫 芦 岛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文 件

葫住建发〔2019〕43号

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燃气主管部门,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近期,接连发生江苏“3·21”、湖南“3·2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沈阳“3·24”建筑施工较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和企业监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相关责任

燃气安全涉及民生,关系民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多次对燃气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站在讲政治高度,切实把保障燃气安全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检验标准,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落实部门领导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一是严格执行城镇燃气网格监管责任。2017年制定了全市城镇燃气网格监管制。按照属地原则,各地燃气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为网格长、分管领导为副网格长、科室负责人为微网格长、具体工作人员为网格员,对属地的城镇燃气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各企业负责人为网格长、企业负责为副网格长、企业中层为微网格长、具体员工为网格员,层层压实责任,要对本企业安全负责,并加强安全运行的管理。二是严格落实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2018年9月,市住建部门与各地燃气主管部门签订了《葫芦岛市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各地燃气主管部门与属地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了《葫芦岛燃气经营企业安全工作责任书》,请各地燃气主管部门和城镇燃气企业要按照责任书中规定的内容,明确责任,履行义务,落实好相关工作。总之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坚决防止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完善和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以专项整治为抓手,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市安委会关于全市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时间从4月1日—5月1日,在此时间内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联合市场、公安、消防、教育等部门重点突出天然气企业、液化气企业及居民用户充装、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要以此为契机,深化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在排查、再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好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专项行动。

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几方面问题:一是切实增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二是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扎实整改;三是完善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四是狠抓城镇燃气企业经营行为,对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整改不落实不到位和应付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生产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违法经营等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并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辽宁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辽安委〔2012〕8号)等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或清退燃气市场。

市住建部门将对各地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各地要迅速制定检查计划和方案,在4月3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市住建局备案。5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已正式文件上报,具体包括:主要做法、检查企业数、发现隐患和整改隐患数、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数、下达执行文书数、行政罚款数、关闭数、暂扣和吊销证照数等)。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不出问题。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要做好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每季度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认真抓好燃气企业自查上报和检查考核工作。并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加强对燃气企业监管力度等措施,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晰岗位职责,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正确、及时作出处理,落实整改,有效降低燃气安全管理风险。推行燃气安全管理互查、专家定期查、引进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检查等模式,让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日常监管的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情况;企业法人履行安全职责和加强企业日常管理等情况;风险管控台账和重大风险源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非法经营情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培训和教育情况;老旧管线改造和占压整改情况;钢瓶充装情况;应急预案及演练等。

2.要采取宣讲、微信、制作视频短片、广播电视、宣传手册等措施有计划的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面对面宣讲活动,重点抓好餐饮场所、老城区居民安全用气及特殊时期燃气安全专题宣传,不断丰富燃气安全宣传内容,提升燃气安全宣传效果。

3.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沟通协调,积聚各方有效力量共同打击燃气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燃气行业稳定、安全发展

4.组织开展燃气企业入户安检检查,督促企业履行好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工作责任,以入户安检为抓手,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力求实效。管输燃气企业和瓶装燃气企业根据各自经营范围,就管网设施运行状况、用户年龄、设施老化的老旧小区,孤老家庭、出租房屋和翻新钢瓶、超期未检和超期服役钢瓶、减压阀、钢瓶阀门漏气、不合格燃具及胶管过长、靠近火源等问题要逐户建立档案,做到实事求是、及时更新,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入户安检。

5.针对燃气行业实际制定燃气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人员、物资配备、应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和评估等方面的标准化规定,通过实施标准化建设提升燃气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建设,倒逼企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将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等应用记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和省统一的信用信息交互平台,对于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对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2018年,国家发改委组织国家公共信息中心对全国部分城镇燃气企业公共信用状况进行了第二期综合评价(满分100分),信用评价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国家、省和市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对评价结果为“中”、“差”级别的企业进行重点关注,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增加检查频次、及早排查、发现和消除隐患。对评级“差”的企业要进行约谈。

根据测评结果,我市城镇燃气企业市场信用得分和排名依次为:葫芦岛新奥燃气有限公司75.70分,良+;绥中大地燃气有限公司69.3分,良-;绥中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69.3分,良-;建昌奥德燃气有限公司65.3分,良-;绥中大地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65.3分,良- ;连山区新台门液化气站63.3分,良-;连山区东兴液化气站63.3分,良-;塔山石化有限责任公司63.3分,良-;腾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燃气合建示范站63.3分,良-;腾运液化气有限公司63.3分,良-;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63.3分,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连山区营业所63.3分,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龙港区营业所63.3分,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兴城分公司63.3分,良-;建昌奥德燃气有限公司汽车加气站63.3分,良-;建昌县喇嘛洞镇液化气储罐站63.3分,良-;绥中太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加气站63.3分,良-;绥中县马家联合宝仓石油有限公司电厂加气站63.3分,良-;兴城东辛庄金马液化气站63.3分,良-;兴城市英铭加气站63.3分,良-;兴城市元台子海信液化石油气储罐站63.3分,良-;连山区寺儿胡卜镇老边液化气站59.3分,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马仗房营业厅59.3分,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兴城大红门加气站59.3分,中+;兴城市汽车客运总公司加气站59.3分,中+;兴城市天源加气站59.3分,中+。

三、工作要求

各地燃气主管部门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落实,迅速部署,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并且要制定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强化保障措施,逐条逐项落实到位,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要建立信息报送,工作通报制度,每月底将工作进展情况逐项梳理、汇总上报。市住建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全面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地燃气主管部门接到此通知后,立即将通知精神传达给属地燃气企业,并按照要求开展工作。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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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