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 芦 岛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文 件
葫住建发〔2019〕40号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
处置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
现将《葫芦岛市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
处置体系建设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和《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葫芦岛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葫委办发〔2018〕8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现提出以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总结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抚顺市新宾县垃圾分类先进经验,紧紧围绕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体、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设备,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抓好抓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2019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覆盖85%行政村。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经济能力、交通条件、环境要求,在“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市)区处理”的基础上,加强城区环卫向城区周边农村的服务延伸,推进集中处置、分散处置等多种垃圾处置模式。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的原则,合理设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鼓励建立跨村域、跨镇域、跨县域的处理模式,降低垃圾处置体系运行成本。
(二)推广新宾垃圾分类经验。总结学习“户分类、户处理、不出院、零填埋”的新宾模式,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化,减轻终端处理设施负担,降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本。
(三)加强保洁队伍建设管理。建立农村保洁员队伍,有序开展农村保洁工作,有条件地区可以将城区环卫服务延伸到城郊和周边乡村,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保洁公司开展农村保洁,确保保洁队伍基本覆盖全部村庄。
(四)加快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弥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短板,积极推进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不断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五)完善垃圾处置体系运行机制。督促指导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设置指定倾倒地点,加大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乡镇加大生活垃圾转运力度,加大垃圾转运设施运行维护;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力度,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及时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级统筹协调、县级抓好落实的工作机制,住建部门要发挥带头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部门合力,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县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利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贷款支持农村生活垃圾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三)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村委会自治和村规民约作用,全面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
(四)强化监督管理。市、县政府要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督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进行督查检查,保证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正常运行。
(五)建立调度制度。市、县要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及时、全面掌握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县应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进展情况上报市住建局。